赵志高,现任城区一中队副中队长,自2012年参加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以来,他一直以“立警为公,执法为民”为理念,积极创新工作机制,坚持以人为本,规范执法,认真落实各项规范执法、文明执勤,在十九大安保期间,他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劳确保了中队辖区路段的交通畅通、安全、有序,有效地带动了中队协警的工作热情,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。
一、坚持学习,与时俱进
城区中队辖区是交通流量较大的县城中心地段,为保障十九大期间辖区交通安全畅通有序,赵志高始终坚持每天早上7点准时到辖区各岗位及路段巡视,确保高峰时段各路口的秩序井然。从警以来,赵志高一直把自强不息、不断学习放在工作首位,为了提高规范执法水平,他经常是埋灯学习,认真学习《交通警察严格执勤执法工作规范》,进一步规范执法操作规程,学习党在新时期时交通管理工作的各种要求。他读小学儿子经常埋怨他,为什么别人的爸爸每天都可以陪着玩游戏,带着出去旅行,而你每天就是在上班,加班。赵志高只是笑笑说:“谁叫我是一名交警,还是副中队长,理应处处起到带头作用”。
二、立足本职,严格执法
在规范执法管理过程中,赵志高按照“违法必纠,执法必严,因人而异,着重实效”的原则,坚持严格、公正、文明执法,做到刚柔相济,严宽适当。他认为要从根本上改变执勤执法工作的被动局面,最关键的是要深刻认识“服务”的含义。他认为交通管理本身就是在服务,交管部门就是向社会提供服务的。具体到实践工作中就是保障交通秩序的畅通,查纠违法行为。他始终认为人性化执法是非常必要的。在日常执法中,他经常采用诙谐幽默的语言,使违法者在一种较轻松的环境和心态下认识到自己的错误,营造一种轻松的氛围,起到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作用,避免了交警和违法对象处在一种潜在的敌视状态下,努力做到让受罚人心服口服。
三、便民为民,人民是根本
赵志高始终牢记“秉公执法,人民公安为人民”的服务宗旨,遵循“以人为本,人性化管理”的原则,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去执法、去为人民群众服务。10月12日上午7点20分许赵志高前往辖区巡逻途中,在320国道915公里处发现一起交通事故:一辆三轮车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,事故造成两车受损,两人受伤。现场,事故车辆倒在马路中间,旁边有两名男子躺在地上,其中一名男子伤势较重,头部和膝盖处都有流血。为保障事故现场交通安全,民警第一时间拨打110和120,同时使用反光锥筒将事故地点隔离开,防止二次事故发生。天空淅淅沥沥的下着雨,地面湿滑冰冷,两位伤者痛苦的躺在地上。由于不清楚伤者伤情,赵志高并没有直接移动伤者,而是找来一件雨衣盖在一名伤者身上,同时撑起雨伞蹲下为另一名伤者挡雨,避免他们身上被雨淋湿,并安抚他们情绪,鼓励他们安心等待救援。15分钟后,事故科民警和120都赶到了事故现场,赵志高将伤者转交到事故科民警和医护人员手中,随后悄悄离开赶往自己辖区执行任务。
四、爱岗敬业,无私奉献
赵志高在公与私的天平上,处处以公安事业为重,无私奉献,舍小家保大家,一心扑在工作上,因整天忙于工作,把教育小孩的重担交给父母承担,没有节假日和双休日,因工作需要他主动放弃年假,在他心目中,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。尽管对自己苛刻一点,但对待人民群众始终带有深厚的感情,想群众之所想,急群众之所急,帮群众之所需。只要人民群众需要办的事情,他总是乐此不彼,竭尽全力加以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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