秦国商鞅变法内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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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元前221年,强大的秦国历时十年,扫灭六国,完成了统一中国的使命。

关于秦统一全国,大家首先想到的必定是历来争议颇大的秦始皇,始皇作为一位有着雄才大略的君主,在秦统一的过程中起着极重要的作用。

但若没有强盛的国力支撑,单靠始皇个人是不可能完成此番大业的,秦国国力的增强与商鞅变法密切相关。

商鞅变法的背景

战国初期,各国为了富国强兵,防止被吞并,纷纷展开改革变法运动来适应新的生产力需要,缓解国内的各种矛盾。如魏国开展了李悝变法,一跃成为战国初期的最强国。

在战国推行的诸多变法中,商鞅变法是进行得最为深刻、彻底的,变法之所以能够成功,与商鞅本人和当时秦国的现状是分不开的。

进入战国的秦国虽然是西方大国,但由于在很大程度上还保留有落后习俗,在文化方面与中原文明仍有一定差距,一直被视为蛮夷之国。

战国初通过变法强盛起来的魏国在对外扩张的战略中,与之西邻的秦国自然在其策略之内。

如公元前408年,魏国夺取了秦国的河西之地,秦失去了国土东方的重要屏障,作为统治者,面对邻国强盛的现状,不得不有所警醒。

周安王十八年(公元前384年)秦献公即位,此时的他所面对的秦国,正处于内忧外患的局面。

在其即位前的很长一段时间里,秦国国内庶长专权,内乱不已,东面有魏国威胁,南面又受楚国侵扰,在对外作战中,屡屡失地。献公意识到,要改变这种局面,必须要进行改革。

秦献公在位期间的改革措施有:废除秦国人殉的落后习俗;开始推行县制;加强对百姓的户籍管理等,献公的举措初步扭转了秦国“国乱兵弱而主卑”的境况。

秦孝公即位后,认为秦国处于被诸国轻视的境地,是一件十分耻辱的事情,他立志继承献公未完的改革事业,在原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行改革,在全国范围内颁布求贤令。

再来看商鞅,史书记载,商鞅自年少时便十分喜爱刑名之学,是难得的法学之才,曾经得到魏相公叔痤的赏识,后因不得魏国君主赏识,在秦孝公求贤令的感召下来到秦国。

为了确认秦孝公是否真的是能够支持变法的君主,商鞅与孝公进行了三次会面,分别述以帝道、王道、霸道来探知孝公真正的想法。

在商鞅讲述帝道和王道之时,孝公并未表现出浓厚的兴趣,到了讲述霸王之道的时候,孝公听的入迷,不知不觉走到商鞅席前,与鞅接连谈论数日,都不觉疲惫。

商鞅懂得变法的成功,离不开精于霸道之术君主的支持。在经过数日交谈后,商鞅即将在孝公的支持下掀起一场改变秦国命运的变法运动。

商鞅变法的内容——政治篇

商鞅在变法前做了充足的准备。首先,为了平天下众议,与甘龙、杜挚等在庭前辩论,并举殷周圣贤之例来论证变法的重要性,深得秦孝公的赞许,被拜为左庶长。

商鞅为了使变法措施得到很好的执行,在法令颁行前取信于民,将三丈之木立于都市南门,规定能将其移至北门者赏金。

起初人们不信,后有人这么做,并获得了赏金,百姓乃知国家法令可信,于是商鞅颁布变法的具体条令。

商鞅变法共有两次,分别在公元前356年和公元前350年,本文将其综合到一起探讨。

在政治方面,商鞅宣布废除维护旧贵族利益的世卿世禄制,以往凭借贵族身份即可安享富贵的时代已经结束。

与此同时,颁行军功爵制,制定具体的标准,将爵位分为二十等,根据个人所立的战功,授予不同等级的爵位,赏赐的田宅、劳动人口也各有不同。

军功爵制的推行有利于激发兵士在战场上奋勇杀敌的积极性,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秦国军队的战斗力;

那些没有建立军功的宗室贵族,不得享有相应的特权,对于贵族势力的打击限制,为真正有才之士提供了施展个人才能的舞台,此后秦国招揽了大批贤士,为其位居七国之首打下了基础。

周显王十九年(公元前350年),秦国将都城迁至咸阳,减少了旧都所在贵族势力对变法的阻碍,能够很好地巩固和推行变法

此外,咸阳相较旧都,地理位置易守难攻,可以减少外部的威胁,在未来与诸国的对战中更利于保护国都的安全。

咸阳位居关中沃野之地,物产丰饶,无论从政治还是经济角度考虑,都是国都的合适之选,此后至秦朝灭亡,咸阳均为国都。

迁都以后,商鞅继续深入变法,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县制,据史籍记载:商鞅“集小乡邑聚为县,置令、丞,凡三十一县。

”县自春秋时期便已出现,县的建制与分封制下诸侯卿大夫的采邑已有本质上的不同,县所辖之地直属于中央,县的长官也是由中央直接委派的官员,他们直接对国君负责,任期不定。

县制是秦朝推行郡县制的雏形,利于君主集权政体的建立。

商鞅变法的内容——经济、法律、社会篇

经济是立国之本,为了实现富国,就必需制定正确的经济政策。商鞅首先推行重农抑商、奖励耕织的经济举措。

以农业为立国之本,令百姓致力于本业,对于积极从事耕织,贡献更多粮食和布帛者,实行减免徭役等鼓励之策;

而对于怠于本业者,将其全家罚作官奴婢,对工商业者也采取打击限制之策。通过奖罚措施推动农业的发展,增强国家的经济实力。

此外,商鞅还在全国范围进行土地制度改革,“为田开阡陌封疆,而赋税平。”

通过法律的形式废除井田制,规定农民所有的土地可以长期占有,推动土地所有向私有化转变的进程。

还颁布统一的度量衡制度,便于赋税征收和俸禄发放,使经济制度更加完善。

对于基层社会的管控和治理是巩固变法的另一个重要方面。

商鞅在秦献公对户籍进行改革的基础上,进一步推行什伍连坐制,即令百姓以五家为伍,十家为什的组织编制起来,实行连坐制度。

所谓连坐,就是一家犯法,其他九家若不揭发,要一同治罪,反之,积极告发者会获得一定的奖赏。

此举有利于鼓励民众之间相互监督,保证法律得到有效的执行。

商鞅根据李悝的《法经》修订《秦律》,在秦国建立起一套严密繁苛的法律体系,上至贵族、官僚团体,下至最底层的平民百姓,都被纳入这套体系中。

如法律刚颁行时,太子犯法,按律当接受制裁,但是太子是君嗣,不可对其施刑,便以太子的老师受刑,以之彰显法律权威的不可挑战性。

权贵犯法与庶民同,在秦国得到了很好地执行,这也是商鞅变法成功重要的一部分。

《秦律》过于繁琐,商鞅又推行轻罪重罚的原则,法律推行之初,人们动辄触犯法律,苦不堪言,如“弃灰于道”者处以肉刑,足见其残暴性。但是“行之十年,秦民大说,道不拾遗,山无盗贼,家给人足。”

可见秦国的法律还是取得了相当成效的,社会风气得到了极大的改善。

秦国一直被中原诸国视为野蛮之国,因此改变国内落后的社会风俗是很有必要的。

商鞅在全国推行小家庭制度,规定百姓家有二男以上却未分家的,加倍征收赋税;同时禁止“父子兄弟同室内息,”此法不仅利于革除落后习俗,还能够增加国家人口和赋税,推动富国强兵目标的实现。

商鞅变法的结果

商鞅变法使战国时期最为彻底、完整、成功的一次改革,使秦国的国家实力迅速增强,在对外用兵中接连取得胜利,被其他六国视为虎狼之国。

变法使秦国的政治、社会面貌焕然一新,经济基础也有所变化,为后来秦始皇灭六国 、统一中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。

商鞅本人在变法中得罪了众多秦国宗室贵族势力,秦孝公去世以后,他们便对商鞅展开猛烈的攻击,污其谋反,结果商鞅被车裂而死,其家被灭。

商鞅虽死,但由于新法实施的时间已经较长,深入百姓的日常生活,体现在方方面面,“秦妇人婴儿,皆言商君之法”商鞅变法是成功的。

结语:

商鞅是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改革家,具有超前的思维和敢于应对困难险阻的气魄。

为了成功地推行变法,他做了充足而细致的准备,为了变法事业不惜身死,这种开拓精神值得我们学习。

商鞅个人的结局或许是悲惨的,但他却为秦国带来了辉煌,让世世代代学习敬仰,所以他的人生是成功的。

参考资料:

《史记·秦本纪》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《战国策·秦策一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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